为了顺利办理毕业手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规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课程合格: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实践环节合格:完成专业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政治思想品德鉴定: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并加盖公章。
本科毕业申请: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备专科(含)以上学历,且该学历需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并可在“学信网”上查询。申报的本科毕业信息需与专科毕业信息一致。
申报时间:
上半年:5月下旬
下半年:11月下旬
具体时间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登录平台:
访问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平台”。
在“考生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密码及验证码,通过“快捷入口”→“毕业申请”进行申报。
确认信息:
确认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等)准确无误。
填写申请:
如实录入或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毕业申请。
缴费:
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在线缴费(标准:40元/每生,晋价费字[1996]140号)。
下载和填写登记表:
网上下载并打印两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核对信息无误后,考生需亲笔签名。
思想品德鉴定:
经所在单位或社区鉴定该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材料交各县(市、区)自考部门。
上传旧计划课程合格证及其他材料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与《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回自考部门。
补交材料:
如无法在线提交,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自考部门完善毕业申请手续。
毕业审定:
毕业审定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在6月上旬,下半年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告为准。
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期间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办理。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审批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回自考部门。毕业证明书在毕业审定期间办理。
遗失自考档案:
遗失自考档案(即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考生可联系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复印。电话:0351-4862668。网址:山西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s://www.sxjyksfw.cn/)。
笔迹信息是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的笔迹信息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环节。
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和提交材料的步骤,以免延误毕业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顺利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手续。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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