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1)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并加盖公章;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申请程序:
(1)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次合格课程(2001年后)》
(2)考生本人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所在市自考部门),持身份证、合格课程成绩单(2002年以前的《课程合格证》)、实践课考核卡等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3)考生需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后,连同《实践性考核卡》《合格课程成绩单》(《课程合格证》)等,一并交县(市、区)自考部门;
(4)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5)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若毕业申请实现网上办理,届时请按照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