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考原来的跨专业加考课程可否用来顶替外语免考课程?
答:可以。
根据《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补充说明:
(1)、从2012年起,申请免考英语(一)的考生须在我省开考的课程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在我省开考的课程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所选课程必须是未使用过的。
(2)、考生须查询专业开考计划(可登录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如专业课程设置对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有要求,必须按其课程设置执行。
(3)、2002年以来未使用过的有效合格课程,考生可用来申请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4)、通过选考课程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考生,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
(5)、免考英语(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学位请咨询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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