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3613410649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山西自考网>自考公告 > 正文
自考攻略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补充说明

时间:2020-12-08 15:44:2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1、从2012年起,申请免考英语(一)的考生须在我省开考的课程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在我省开考的课程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所选课程必须是未使用过的。

2、考生须查询专业开考计划(可登录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如专业课程设置对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有要求,必须按其课程设置执行。

3、2002年起未使用过的有效合格课程,考生可用来申请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4、通过选考课程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考生,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

5、免考英语(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学位请咨询主考院校。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准考证打印:4月5日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下载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